為何都有這種工程公司負責人
這位謝先生就是因闖紅燈左轉撞上直行的母親,讓母親腳趾截了兩指還多處粉碎性骨折;談和解時,他只有強制險,母親不想為難他,只有跟他要求了醫療費和看護種種費用,和解完他就置之不理;好在他的報應很快,在新聞報導壓力和我公司出面(他剛好有接到公司的工程),他有還了一些,只是後來又拖拖拉拉;最後我送法院的強制執行令生效,他的房子即將要被查封,就向母親說他有員工要養,房子被查封他可能就會破產,希望母親可以重新和他和解;母親心軟請我再次送件和解以每個月1萬5還到欠款還清,結果今年二月又沒正常還款,騙說要貸款還清剩餘金額,最後又電話不接訊息不回。只是看到他的公司臉書各項工程還是一直在施工!
最近因為太魯閣事故有感而發,同樣是工程公司負責人,一樣是自己疏失而造成他人的傷害,竟然不是誠心的為自己過錯彌補,還一直替自己過失扯謊。任何傷者家屬根本一點也不想要拿你們的補償,只希望當初你們沒有發生過失,讓無辜的人受到傷害,現在我只希望司法可以給你們應有的懲罰,對我來說你們一點也不可憐!
當初新聞內容
https://today.line.me/tw/v2/amp/article/PP0O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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