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只要因為疫情就能違法
這幾天臉書一堆調酒防疫包
根據法規!調酒的「關於台財庫字第0920050746號函所提到的即調即飲,如欲準備前置浸泡作業,僅限於營業場所內,不得移出營業場所,並且限於營業場所飲用。」
然後一堆「網紅店」「名店」公然違法?
我知道大家要生存!
但是是不是只要一句要生存就可以公然違法?目前有法條通過可以這麼做嗎?目前就我所知是沒有一條法條通過
某間名店一句:
我們不是所謂八大,我們是亞洲50大!
所以亞洲50大就能違法?
酒就是酒,說是成人飲料?這是話術規避法律?
是不是只要說為了生存就能公然違法?
別跟我說為了生存可以這麼做,我認識的幾家酒吧老闆都不做,他們有人寧願暫時停業也不肯違法,也有人直接收掉,
他們的確有說這很悲哀…但是法條就是不允許,看他們這樣再看那些名店!呵呵…也許人家就是沒背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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