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匿名公社
前陣子婆婆被檢查出來大腸癌,但公婆都沒有買保險的觀念,所以現在要付出的醫療費就只能找小孩拿,老公跟他大哥妹妹商量後決定一人先拿10萬出來,不足的部分再把老家賣了。我是很不能接受這種方法,婆婆已經是末期醫生說再活也沒幾年,而且大哥小姑買房子時婆婆都有贊助,現在只有我們還在租房子,當初婆婆也說會把老家過戶給先生,現在為什麼商量到後面變成要賣老家付醫藥費?我跟先生說大哥小姑根本佔我們便宜,但他卻說現在要以媽媽為優先,但都末期了是要優先什麼?他要我換位思考,我也跟他說如果是我媽碰到一定不會想連累孩子,但他聽完卻要跟我離婚,我不知道我錯在哪裡,也不覺得我有錯,難道要為了已經末期的婆婆把身上所有的錢都丟進去嗎?那以後我們要怎麼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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