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一次繳清到12月房租,但9月底不幸過世,家屬近日欲到租屋處收拾才知房東竟將房子清空並出租
阿密絲 在 爆料公社 發文
2022/9/27是我跟無數好友們最心痛的一天。
我此生的摯愛吳憲豪倒臥在浴室離開了。因憲豪與好友一同經營美髮沙龍,加上是獨子,所以吳爸吳媽非常哀痛,得優先處理喪事以外,還得處理公司股份之事宜,便把憲豪租屋處的退租事宜暫緩。
憲豪租屋處內的60寸智慧型電視、冷氣以及冰箱還有Apple筆電皆為全新自購的,並且以預繳一年管理費以及預繳三個月租金。那時因吳爸吳媽悲痛不捨,所以希望租屋處暫時保持原樣。當時也未找著租賃契約書,只有簡單清理冰箱內的食物後,便暫時把租屋處事宜放一邊。
而今日吳媽媽打算進屋稍微整理一下,才發現房鎖已被惡房東換掉!
而這中間房東並沒有主動聯繫吳媽媽,或是打吳憲豪的手機,吳媽媽便報警請警察陪同,並且播了電話給房東,而房東的回答竟然是
「他在大樓貼了公告無人理會,所以便擅自把屋內所有東西丟了」,目前已出租給另一組房客,完全不符合租賃法規。
【9月份開始承租,付了兩個月押金及9月份房租,另外預付了三個月房租已及一年的管理費】
【9月份開始承租,付了兩個月押金及9月份房租,另外預付了三個月房租已及一年的管理費】
【9月份開始承租,付了兩個月押金及9月份房租,另外預付了三個月房租已及一年的管理費】
房東完全沒有聯繫我們,我們主動用line聯繫他,但他從未接電話也未回覆,故人手機並未儲存房東號碼,所以只有line能聯繫,而警方有我們雙方的資料,他想要聯絡我們隨時都聯繫得到,而我們預付的租金也到這個月,並未超過時間。我們九月份承租付了兩個月押金當月房租以及預付了三個月的房租包含一年管理費,為什麼我們不能暫時保留原樣?有付房租的情況下租約就還是繼續履行吧!
基於個資法,警方無法提供惡房東的電話,管理室也已保護屋主為由不提供房東電話,所以吳媽媽便在警方撥通的電話內,質問惡房東為何完全沒有聯繫家屬便把所有有價物佔為己有,其他都扔了!?惡房東回答「我有用無號碼打給妳,妳又沒接」吳媽媽便在通話內中詢問他的電話號碼,而惡房東便直接掛了電話!
目前完全聯繫不上惡房東,令我們最傷心及憤怒的是,惡房東的避不見面,還擅自把憲豪私人物品都丟了!對吳爸吳媽以及所有好友來說,那通通都是有紀念性的東西,是憲豪的私人物品,而惡房東竟一聲不吭的把那些最有紀念價值的東西給扔了......
這三個月都沒去租屋處的原因是因為吳媽媽身體不好,她才抗癌成功沒多久,還在休養就發生此事,要處理的雜事很多。再來就是吳媽媽離兒子租屋處很遠,所以就暫緩去租屋處,並且她需要調適心情,一個人去租屋處,大家都擔心吳媽媽會想不開,所以才約了這天打算要跟我一起進去屋內聊聊順便慢慢收拾一些東西。
吳媽媽已至警局提告,也準備請律師進行法律訴訟程序,而我們一至認為這種惡房東必須要被公開!
至於警方只有告知我們可以提告,其他什麼都沒有說,只說無法透露房東個資。租屋地址為「國際傑作大樓」,在高雄市三民區大順二路,希望能揭發這名房東惡行!
因租賃合約也在租屋處內,所以我們並沒有惡房東的個人資料,而憲豪的line對話紀錄內也只有匯款紀錄,名稱也只有打「房東大哥」,故無任何惡房東的個資,我們知道可以直接找現任房客,但不希望打擾他們,畢竟房東出租時肯定有所隱瞞,他們是無辜的,不希望他們因為此事感到害怕。請大家幫忙尋找這名惡房東!拜託大家。
【爆料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