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成招不到人HR之無良手段...
雖然我還沒有被資遣,因為我是去年新進被寶成人資騙進來的員工,我本來己經準備要申訴到台中市勞工局,但因為考量到台灣的主管可能遭受懲處,所以我就打消想法了,但這件事情的確給我照成很大的傷害...包含我未來找工作,我是否該將無良人資把我騙進來的事情說出來...故事如下,
1.英屬維京群島裕元工業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寶成集團) HR XXX小姐代表公司向本人告知錄取薪資同時並無提及在台灣薪資及外派津貼在為符合越南政府當地報稅薪資,所以會調整,但整個薪資總額是一樣的,在XXX小姐告知錄取薪資後我接受offer時,我也拒絕二家公司的offer(還教我怎麼拒絕其它公司OFFER...當初的我真蠢), 但調整薪資結構的問題約為在告知錄取薪資後一個禮拜左右才用LINE通知,但沒有說的很清楚並且不給估算檔案,本人在第一天報到時也一直跟公司HR同仁詢問此事,但沒有人可以回答我,似乎是刻意隱瞞,本人來越南後也持續詢問,但也無結果,所以在報告主管後,我自己估算了稅務差異資導致本人需負擔一年增加台幣40,000元以上之稅額.此金額為本人以台灣薪資+外派津貼調整前與台灣薪資並+外派津貼調整後,估算出來的金額.但公司之處理方式就是無法處理,因為他們的理由為我有簽立薪資發永調整協議書,在當下簽立此份文件我覺得我是被迫簽立的,雖然沒有人逼我,但我不簽我沒有工作,我簽了我才有工作,這使得本人心理非常的不舒服,而且我提出議異,公司不予處理,只有XXX小姐跟我短暫的用視訊會議來跟說抱歉.(此有錄影檔)
2.英屬維京群島裕元工業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告知可以申報扶養親屬,所以本人及家人花了很多時間在準備文件及支付了翻譯費約VND300,000,但事後越南HR告知,扶養非直系親屬必須監護人死亡或領有殘障手冊越南政府可能才會核准,對此本人及家人所花費的費用不多,但時間成本無法估算.
3.英屬維京群島裕元工業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沒有盡公司職責催促香港永豐銀行開立年終獎金之帳戶,並告知只能等下次回台領支票或者請家人朋友代領,但本人期內並無回台之計劃,就算2022年只在公司服務二個月,但公司無告知及未經同意就做此決定,嚴重影響本人對於年終獎金需於過年前領到之心情,因為本人相信如果未在農曆過年前領到年終是一個不幸運的象徵,雖然這是本人的想法,但我相信於情於法公司不能擅自做決定讓員工無法於年前領到獎金.
以上如實,目前我自覺被冷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