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疼小一孩子不斷被老師糾正寫字錯誤「都沒辦法下課去玩」,家長不捨:矯枉過正

  


『老師的要求是否太高了?』Amy Chuang在爆料公社發文。『對於一個一年級的小朋友,還要揪出錯誤,反覆地寫了N遍了這樣都還有錯?對於本子上的問號,老師的回覆「構字異常」,她難道不知道小孩已經不想寫了?孩子認為自己很努力寫了,老師都說錯!都沒辦法下課去玩!........這樣是矯枉過正了吧!』

    

「不介意小孩以後寫字歪七扭八就沒差,連絡簿上回老師『我家小孩不用你管這麽多讓他自由發展就好』!」老師管不管都有話說,每個家長的標準都不一樣,不管有家長嫌老師不負責不認真,管了又說老師機車變態對學生太嚴格。因為事主的孩子是小一,所以他認為老師管的太多太嚴格,打擊孩子的自信心,讓孩子覺得自己一直被罰寫都不能下課『當然都是希望孩子更好,但我們更希望孩子是喜歡學習的,給予肯定有那麼困難嗎?』

   


       

有網友就認為「請問身為媽媽的你,在教導孩子每件事都能讓他喜歡,都能用肯定的方式?你一對一都做不到了,憑什麼要求老師要特別待遇對你孩子?」「這年頭能遇到這麼認真的老師不應該覺得慶幸嗎?老師都不要求反而老師自己最輕鬆!」「為什麼不跟老師溝通要直接上爆料?難道輿論的力量會讓老師更好?我如果是老師直接放生你孩子!」

  

不過也有網友認同原po「一年級這樣可以了啦!」「反正以後都是3C科技,用到寫字的機會也不多,看得懂就好」「這已經夠工整了,還不行我看我應該要回去國小重讀了⋯」「以他老師這樣標準 我可能連幼稚園都畢業不了」但其他家長則是認同老師作法「一年級不就是學基礎的開始嗎?所以幾年級開始矯正比較適合?那還矯正的過嗎?早就定型了吧?如果覺得這方式不好應該是跟老師溝通?」「其實仔細觀察,就可以知道哪裡寫錯,為什麼不能這樣寫了,了解之後,我會自己在家跟小孩解釋,並教導他,如果不懂再去問老師」「現在小孩是寶,只要寶說受到創傷了,寶媽寶爸心靈也跟著受創了,看看留言就知道了!」「老師真的錯了!太認真了!別人的小孩隨便就可以了,小孩開心最重要,現在小孩只能以後讓社會教!」

  

  

 

【爆料截圖】


      


32個爆

共 6 則留言



普通粗巨龍
請問家長在家裡不看小孩寫完的功課嗎?如果看完覺得你不介意,聯絡不寫上,這老師以後肯定不管你孩子,但,別之後又抱怨孩子被「差別對待」

微臭枇杷
超無聊,看擦掉過的字跡可以看出來,他只是沒有寫在很標準的位子,字沒擠一坨沒有歪七扭八的,看得懂就好了,又不是在練書法

雲林狠聞蜂鳥
什麼叫做「反正以後都是3C科技,用到寫字的機會也不多,看得懂就好」? 要這種邏輯,是不是飯也不用煮了,你就吃大米就好? 最後都要死,你現在也可以不用活了? 果然,小孩的沒有禮貌沒有教養,就是你們這些垃圾大人養出來的

辰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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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才教父
家長不「付則」嫌老師太「負責」,打「及」孩子的自信心。 我記得十幾年前,台北市金華國中有一位女學生,在課堂上被老師訓斥,放學回家向父親哭訴,不久後老師收到台北地方檢察署涉嫌“公然侮辱罪”刑事被告傳票;老師到庭應訊時,才發現承辦檢察官是該女學生的父親,由於偵查不得公開,法有明文規定,老師吃了啞巴虧,以賠償新台幣40萬元作為和解,該名承辦檢察官以「行政簽結」予以結案,老師受此教訓,嗣後只負責準時上課、講課、下課,其他的事一概不聞不問。 補充說明: 「行政簽結」是台灣檢察界的內規,嚴格來說是於法無據,因依刑事訴訟法規定,檢察官偵查終結後就只有「起訴、不起訴、緩起訴、因民事案停止偵查」這四種結案的方式,並無任何關於行政簽結的規定。 藉用大成至聖先師: 《論語.為政》哀公問曰:「何為則民服?」孔子對曰:「舉直錯諸枉,則民服;舉枉錯諸直,則民不服。」

匿名
啊不是說教育要學外國的嗎?歐美的小學生,下課後是鼓勵要出門探索世界的,台灣怎麼都學制約式的部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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