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假出國當天被旅行社弄丟護照還被丟包機場,業務:放假中麻煩你們自己處理

朱巧寧 在 爆料公社 發文
《出國當天,旅行社找不到護照》
我於2/18號報名品冠旅遊,越南富國島(海島時光+小巴黎5日遊)連同三位家人,共四位,每人團費為40800,接洽業務為品冠旅行社陳*潔小姐,2/20號付訂40000元。2/21號 業務陳小姐電話聯絡,要我準備好資料連同護照寄台北公司辦理簽證跟過期護照費用為1人1700,2個小孩護照皆已過期。




2/22號簽訂旅遊合約書,3/6號寄出辦理護照跟簽證所需文件,3/22號付清所有旅行費用,3/30號早上10:30跟業務陳小姐確認護照簽證是否已準備妥善,記得1號要帶去機場,陳小姐答覆證件已都在高雄,這時我們滿心期待4/1號的旅行。
4/1號我們凌晨2:30出發,一家人是在5:10分到達機場,本團我們是最早到的,領隊問我們護照是自己帶嗎?我們當下就覺得有點怪,回覆護照在你們那邊呀!業務說高雄這邊會幫我們帶到機場,後來就看著領隊跟送機人員忙進忙出,當下我們的心情很緊張,因為感覺事態不對。
一直到5:50分,領隊告知找不到我們家4人的護照,我的心完全揪在一起,馬上聯絡業務陳小姐,她的回覆是她22號已交代公司op將護照寄出,她馬上聯絡op,結果是她們休假中,到了6:30終於聯絡到了,陳小姐說op可能是3/31號才寄出。




我當下真的覺得被雷打到!陳小姐,30號我主動跟你確認,你說護照已寄出在高雄,但是那麼重要的事項,你居然沒有打去高雄做確認?高雄方也沒跟台北公司確認?我不禁想,品冠旅行社到底是怎麼一間沒有辦事能力的公司,居然居然會犯這樣的錯誤!?
當下領隊安撫我們說,只要今天可以拿到護照,我們可以搭別班航班跟他們會合,當然我也願意接受,只要能拿到護照,我們便可自行出國,6:58分我們看著所有的團員都出關了,而我們被丟在高雄小港機場,然後告知,真的找不到護照。可能在台北公司,高雄公司,或是那個連假收不到的包裹。
業務陳小姐希望我們找間飯店休息,因為我們為了搭車搭飛機整晚沒睡,當下我除了爆炸,腦子一團亂,看著家人大家都很茫然,又餓又累,行李又大,我真的好想哭⋯⋯但是我不行,旅行是我安排的,我必須好好安頓家人。我跟陳小姐說「麻煩幫我訂飯店」,她說她做不到!因為公司全部的人都休假.........我「那麻煩幫我派車」,她說她叫不到車.........
到底到底,你們做錯事,把我們丟包在機場,這就是《品冠旅行社》處理問題的態度?
「旅行社休假中,麻煩你們自己處理」...........?!!!!!
一直到今天護照依然照她們說的,在那遙遠的包裹裡,我必須等他們確認才可以知道護照是遺失還是1號出團31號才寄出。


文章一出立刻引發眾網友熱烈討論,因為連假這幾天全部泡湯,而且全家的護照根本不知道淪落到哪,加上當下處理的sop讓人傻眼的差傻眼的不負責,讓網友們也怒了,結果沒想到,公司不僅沒加緊善後處理,與當事人溝通,竟然還派人在文章下洗留言貼公司致歉函,還打出多少金額的賠償之類,先斬後奏之舉讓原po更是火大,也讓眾人無言這公司的危機處理公關真的可以打包走人了!

=======(後續)
今日品冠在我貼文下,不斷留言洗版!
當然他們主管也跟我聯絡說這是他們先擬好的公文,實際上我們還在協調中,我還沒簽和解書!
當然他們主管也跟我聯絡說這是他們先擬好的公文,實際上我們還在協調中,我還沒簽和解書!
當然他們主管也跟我聯絡說這是他們先擬好的公文,實際上我們還在協調中,我還沒簽和解書!

當大家旅遊時簽訂的契約,大家有沒有好好看過呢?根據旅行契約法第12條【因可歸責於旅行業之事由致無法成行者】因可歸責乙方之事由,致旅遊無法成行者,應即通知甲方且說明事由,並退還甲方已繳之旅費*6通知於出發當天以後到達者,賠償旅費百分之百。
所以無論是哪家旅行社,這就是成立的,每間都會賠!

再者,對於護照不知道在哪裡,我是引用法規第23條【因可歸責於旅行業之事致無法完成旅遊致旅客遭留置】:旅行團出發後,因可歸責於乙方,致甲方因簽證、機票或其它問題無法完成其中之部份旅遊者⋯等等(有圖)導致乙方之事由,被留置。
關於這條例,我知道是出國後,但是我只是針對護照被遺落在哪?做為引據,因為我是被留置在國內,而且我感覺真的很不好,我以上面的依據做基準,當然我知道旅行社一定不會賠,但是我還是想把這條寫進去,因為【我們的護照真的是被你們拿去了】!
契約法第24條(因可歸責於旅行業之事由致行程延誤時間)因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致延誤行程時間,甲方所支出之食宿或其它必要費用,應由乙方負擔。每日賠償金額,以全部旅費除以全部旅遊日數計算。我當初跟陳小姐要求 可以幫我們安排國內旅遊,讓我把傷害降到最低,但是她做不到,我的假期損失 時間浪費,我將此依據做為求償基準。

我知道,小蝦米要對大鯨魚其實沒那麼容易,我這幾天也都只有睡短短的幾個小時,我想著求償要怎麼打,契約賠償真的是這樣嗎?我不是什麼專業人士,所以我只能拿著契約一遍又看一遍。
當然大家也許會說 賠一倍已經很好了,但是我為什麼要覺得好呢!!這段時間我不知道我的護照是否如他們說的在包裹裡,我想申訴 我只能等他們上班,大家都在休假,我呢?我今天沒吃沒睡,我不該折磨自己,但是,我無法!我想對家人有個交代,而不是『他們要賠我們錢』了事。
我們有四個人,孩子當然覺得他賠我們去旅遊一次就好,但是現在我無法接受 當初我推薦的旅行社,我現在徹底失望。對於底下有人留言說 除去第12條賠償,我還另外要求57萬,今天我在此發聲,如果我拿到57萬我全數捐出。

照片我會附上我求償書內容,大家請不要看圖說故事,好好把文章看完,謝謝大家的打氣跟關心,也請不要做人身攻擊之言論,謝謝大家。疫情解封,大家一定要慎選旅行社,這間品冠主打優質旅行,結果居然是這樣處理事情,真的爛透了。

一路看下來,網友們也表示旅行社的處理方式真的很糟,而且事後危機處理根本0分,還想用輿論及媒體塑造已經有賠償和解的錯覺「支持提告,因為原PO都有一再向對方確認,對方也一再承諾都好了,如今把個人重要資料都不知道弄去哪裡,建議先報警備案自保,以免個資在這段期間不確定流落何方,是否被盜用,並建議務必找律師提告,這風險已經大到不是賠償團費可以解決」「直接提告,不要浪費時間姑息養奸,他們只會在網路上帶風向用東森新聞說的好像已經跟你們和解了!」
而對於原PO表示如真拿到旅行社說的有賠57萬賠償會捐出,其他網友也力阻「不用捐,他們毀了你們期待的假期,事情沒有發生在那些酸酸上,他們都講得很好聽!護照沒跟著到機場,真的是一個最低級的錯誤,導遊領隊出團對於這塊真的看的比什麼都還重要。」「先報警吧,護照這段期間去哪裡都不知道了…還有消基會也可以去申訴~」「如果4本護照真的丟了,57萬賠償根本不夠,不需要捐,拿著57萬自己好好旅行吧!」「感謝告知,友人於此旅行社訂的6人北海道行已全數取消改成其他旅行社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