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士酒駕飆速釀一死,肇事者律師事務所實習生

賓士下台北市萬芳交流道,高速衝撞分隔島後噴飛對向車道撞擊三輛停紅燈汽車。休旅車駕駛首當其衝當場失去無生命跡象,送醫仍不治


警方調查,賓士車駕駛鄭姓男子(26歲),撞擊後受傷昏迷,經抽血檢驗,換算酒測值0.83mg/l。警方指出,肇事原因酒駕肇禍,但詳細原因尚待事故鑑定及地檢署鑑定。


鄭男家境富裕,目前在律師事務所實習。家屬告訴警方,鄭男昨晚沒有回家,接到電話才知道他人車禍。

212個爆

共 61 則留言



小米
垃圾

匿名
大垃圾 去死一死

小米
5/6的案子 至今未到地檢署

匿名
對呀後續咧?他還活著嗎?新聞被壓下來了啦!從5/8之後就沒任何消息了。
匿名
到現在都還沒到到地檢署

大文
後續呢?

匿名
看這齣戲要怎麼演

匿名
啊,沒事沒事,是同夥的,反正不要是公務員、軍人、警察都沒事

匿名
家境富裕, 那絕對沒事,因為有錢 這裡是台灣耶 🤣🤣🤣😄

匿名
酒駕真不可行

匿名
那個首當其衝的休旅車駕駛真的很雖!根本連閃都閃不了!

拿刀人•裕昇
台灣政府啊 你們打煙打電子菸力度如果可以轉嫁到酒跟酒駕罰則上 是不是可以少更多人還有家庭受害? 說個笑話:在台灣18歲可以喝酒買車買房結婚,但是要20歲才能買菸喔

右手
又是死無辜的人。 唉,說再多也無用,事情都不是發生在當權者,如果撞死的是當權者,我一定會幫死者念句-南無喔彌陀佛,來迴向功德給亡者。

匿名
鬼島聖母法官:念在大家同為法律人,「重判」你1年,緩刑2年,佛經抄一抄,下次別再犯了。

匿名
死垃圾酒駕仔,一命換一命啦幹!

匿名
不是罰酒駕多重,而是台灣買酒實在太容易,但不可能管制酒類產品的販售地點,因爲酒商跳腳,政府被酒商財團綁死死的,利益~~~大於死掉的人

匿名
被撞死的 那個人真的太倒霉了 想閃都閃不了,對方駕駛喝酒為什麼死的人 卻不是他自己,為何要別人幫他承擔罪過呢! 肇事者活下來了,不只要賠償一條命的價值 一定要立法~他要代替被他撞死那個人 一輩子行該盡的義務 父母養老送終 養育子女長大至到結婚,因為永遠欠對方一條命!!

普通弱便條紙
懂法的還酒駕!書是唸到屁眼裡嗎?

匿名
到底什麼時候酒駕才可以重罰???這些酒駕的人已經毀了多少人跟多少家庭???

匿名
知法犯法 垃圾司法

匿名
又冤枉害死一個人,又一個家庭破碎了

匿名
真的很王八 酒駕去死啦~

新手
那酒駕鄭姓男子怎麼不去死 還實習律師 法官一定護 可教化 沒4 沒4 沒4

匿名
垃圾酒駕死全家

匿名
自己死一死就好,還害死人

卡比獸
這種酒駕者都開豪車當馬路殺手, 為什麼酒駕都不自己去死, 卻要連累無辜百姓🤬🤬🤬

匿名
幹,該死的沒死害死無辜。

小水女
知法犯法!

匿名
難怪一堆酒駕愛開賓士,反正撞到都是死別人

匿名
淦 又是可教化 法官一定不會重判~

匿名
學法律的人居然先實際測試酒駕?

口圭革力
這種廢物也配當律師

匿名
先踢出事務所在說
匿名
應該終身不得擔任跟律師相關職務,永不錄用,提出法界才對⋯不過有錢人可能覺得用錢就能擺平吧

北投爽丟迴紋針
國立臺灣大學 108 學年度各學系 ( 組 ) 學士班二年級轉學生入學考試錄取名單 法律學系財經法學組 正取參名備取陸名 000A196 鄭兆宇 男 正取 ( 一般生 )

北投爽丟迴紋針

匿名
挖 政府又有理由說速度太快 所以要插區間來降低事故率

匿名
可憐

小布
這種人當律師?難怪台灣恐龍法官律師一堆

哥吉拉屎
實習生懂法,酒駕無罪,放心。

匿名
賓士的白 看不慣納智捷的白 喝酒醉 殺人無醉

匿名
律師事務所實習生還酒駕?難怪台灣酒駕一直不修法 🤣

匿名
媽的又是熟知法律還知法犯法的垃圾😡

jotreik
法官判決⋯⋯這小子以後是我們學弟,無罪釋放,一定是另一台開太快,未注意我們法官學弟的車,酒駕撞過來,不會迴避嗎?
匿名
你太不了解律師界,多看看新聞吧,官官相護這是律師界正常的循環
擊敗人
如果是學長學弟關係的話應該是在求學階段時的事,其實律師以後不一定會去當法官,反而法官/檢察官出了事之後退下來當律師的比例還比較高😂

Metta
垃圾

匿名
早料到家裡可能不錯過,不然正常上班族20幾歲要開特斯拉還蠻不容易的
匿名
這是昨天的車禍是開賓士撞死別人,你講的特斯拉是今天的車禍兩名年輕人開特斯拉自撞身亡

莫血雉
殺人罪

匿名
有錢真好~無罪釋放~ 無錢罪好~長期延關~

臭鼬
律師實習生酒駕,罪該萬死

匿名
納智捷的車主有夠衰⋯

大蝦愛吃漢堡包
酒駕未肇事經查獲,應該直接關一星期,並且以殺人未遂判刑,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應該以蓄意殺人判刑,法院應該立即凍結肇事者所有財產,並代為求償。

宇文山瑞鱉
酒駕都他媽的全家死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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