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飯店月休四日薪水3萬,他爆:還得常態性加班兩天


     


Wan Wan 在 爆料公社 發文

   

以下敘述事實,已至勞工局申訴。

弟弟於109年9月至111年9月任職於吉利炒飯,月薪三萬月休四天,每天工時9.5小時未有打卡紀錄,工作26天,但常態性還要再加班兩天共28天,加班的兩天一天多一千,實領32000,約莫一個月工作260小時以上。

      

老闆強調是師徒制,餐飲業不適用月休8天,說是底薪25250再加其他所有包含在內才是三萬,詢問薪資結構時卻無法清楚解釋薪資結構(有錄音檔),支支吾吾說25250加兩千四(其餘不知道怎麼加到三萬,但當初是說月薪三萬),付薪資時只有空白薪資袋,沒有任何薪資明細,更別提特休、國定假日的加班費,甚至是過年也沒有加班費。

      

連最基本的不連續工作七天都沒有做到,甚至私下協調時,還義正嚴辭說我們拿不出證據,因為他們沒有打卡記錄!

      

弟弟本身沒什麼工作經驗,不懂得維護自己的權益,還隱瞞只得到這樣的待遇。而且他有糖尿病,身體狀況很差,知道事實之後真的只有心疼,也已教育他要知道維護自己的權益,即使很多餐飲業沒有完全按照勞基法走,真的也不至於這麼誇張。私下協商還換來老闆的大小聲(全程有得到對方同意錄音),真的只能交給勞工局處理給一個合理具公平性的交代

    

     

「月休4天3萬 ?直接檢舉吧…」對於原po所敘述弟弟的工作環境及薪資,網友們也紛紛表示這不太合理「其實這只要跟勞工局申訴,很快勞檢就會去稽查了!」「做吃的越來越請沒人就是,老闆不願出正常薪水無法照勞基法,員工無法領到該有的工資。」「加班還只有1000,太扯了吧!休四天是要累死誰?」「詳實紀錄出勤紀錄的責任是在企業而非員工,是他要舉證。這網路都查得到。」也有同樣在餐飲業的網友無奈透露「餐廳的陋習,兩班制的更誇張,9點上班下午2點強制要你打卡下班,雖然中間休息到五點,可是一樣叫你做事情還不算薪,然後五點打卡上班到九點,等於被坑了幾個小時,這種黑規則在餐飲業屢見不鮮......」

    

  

     

   

【爆料截圖】


36個爆

共 12 則留言



匿名
奇怪了,我們公司在南部,不用炒到肌腱炎,三萬多起薪、月休八、每天上班約八小,特休加班國定假日雙薪通通都有,但也是很難請人,就想問問這些求職者腦袋到底裝啥?為啥寧願跑去炒飯,當初在人力網也不好好看看我們的求職待遇比較一下再去上班?

匿名
好少,炒到都肌腱發炎了

匿名
這樣剝削員工,台灣飯店業餐飲更是貴到蛙蛙叫,這樣的血汗老闆可以嗎?

匿名
我看是很難告得贏 最低底薪加上加班的錢 差不多吧 9.5個小時八成也是避重就輕,含上休息時間吧 待不了就去別的地方,反正別的地方也差不多就這樣 告贏了,也是罰老闆,你一點好處也沒得到,就多花點時間 抖音少看一點,fb也少看一點 台灣的薪資普遍就是大概這個錢而已 一堆喊太少的,自己不是更低就是根本失業 人力銀行打開,大公司也是這樣而已,正常休假的薪水更少
匿名
太少喔 這時數在高雄我直接破六萬
匿名
"你不用花時間留言 先看醫生比較重要" 只看單方面說詞就在高潮 你才該看醫生
匿名
你有病吧 9.5就是兩頭班加起來實作時數 你去人力銀行看誰上班28天 誰才領三萬休四天? 自己喜歡被虐不用拖別人 你不用花時間留言 先看醫生比較重要

匿名
這種就該 斷、捨、離 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嗎🥹🥹🥹

匿名
??

匿名
檢舉就對了

小胖
薪水很少ㄟ 薪資證明有留著嗎? 可以向勞工局訴願

吳言
血汗😓
CopyRight © 2019-2024 爆料公社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