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飯店月休四日薪水3萬,他爆:還得常態性加班兩天


     


Wan Wan 在 爆料公社 發文

   

以下敘述事實,已至勞工局申訴。

弟弟於109年9月至111年9月任職於吉利炒飯,月薪三萬月休四天,每天工時9.5小時未有打卡紀錄,工作26天,但常態性還要再加班兩天共28天,加班的兩天一天多一千,實領32000,約莫一個月工作260小時以上。

      

老闆強調是師徒制,餐飲業不適用月休8天,說是底薪25250再加其他所有包含在內才是三萬,詢問薪資結構時卻無法清楚解釋薪資結構(有錄音檔),支支吾吾說25250加兩千四(其餘不知道怎麼加到三萬,但當初是說月薪三萬),付薪資時只有空白薪資袋,沒有任何薪資明細,更別提特休、國定假日的加班費,甚至是過年也沒有加班費。

      

連最基本的不連續工作七天都沒有做到,甚至私下協調時,還義正嚴辭說我們拿不出證據,因為他們沒有打卡記錄!

      

弟弟本身沒什麼工作經驗,不懂得維護自己的權益,還隱瞞只得到這樣的待遇。而且他有糖尿病,身體狀況很差,知道事實之後真的只有心疼,也已教育他要知道維護自己的權益,即使很多餐飲業沒有完全按照勞基法走,真的也不至於這麼誇張。私下協商還換來老闆的大小聲(全程有得到對方同意錄音),真的只能交給勞工局處理給一個合理具公平性的交代

    

     

「月休4天3萬 ?直接檢舉吧…」對於原po所敘述弟弟的工作環境及薪資,網友們也紛紛表示這不太合理「其實這只要跟勞工局申訴,很快勞檢就會去稽查了!」「做吃的越來越請沒人就是,老闆不願出正常薪水無法照勞基法,員工無法領到該有的工資。」「加班還只有1000,太扯了吧!休四天是要累死誰?」「詳實紀錄出勤紀錄的責任是在企業而非員工,是他要舉證。這網路都查得到。」也有同樣在餐飲業的網友無奈透露「餐廳的陋習,兩班制的更誇張,9點上班下午2點強制要你打卡下班,雖然中間休息到五點,可是一樣叫你做事情還不算薪,然後五點打卡上班到九點,等於被坑了幾個小時,這種黑規則在餐飲業屢見不鮮......」

    

  

     

   

【爆料截圖】


36個爆

共 12 則留言



匿名
奇怪了,我們公司在南部,不用炒到肌腱炎,三萬多起薪、月休八、每天上班約八小,特休加班國定假日雙薪通通都有,但也是很難請人,就想問問這些求職者腦袋到底裝啥?為啥寧願跑去炒飯,當初在人力網也不好好看看我們的求職待遇比較一下再去上班?

匿名
好少,炒到都肌腱發炎了

匿名
這樣剝削員工,台灣飯店業餐飲更是貴到蛙蛙叫,這樣的血汗老闆可以嗎?


匿名
我看是很難告得贏 最低底薪加上加班的錢 差不多吧 9.5個小時八成也是避重就輕,含上休息時間吧 待不了就去別的地方,反正別的地方也差不多就這樣 告贏了,也是罰老闆,你一點好處也沒得到,就多花點時間 抖音少看一點,fb也少看一點 台灣的薪資普遍就是大概這個錢而已 一堆喊太少的,自己不是更低就是根本失業 人力銀行打開,大公司也是這樣而已,正常休假的薪水更少
匿名
@匿名 太少喔 這時數在高雄我直接破六萬
匿名
@匿名 "你不用花時間留言 先看醫生比較重要" 只看單方面說詞就在高潮 你才該看醫生
匿名
@匿名 你有病吧 9.5就是兩頭班加起來實作時數 你去人力銀行看誰上班28天 誰才領三萬休四天? 自己喜歡被虐不用拖別人 你不用花時間留言 先看醫生比較重要

匿名
這種就該 斷、捨、離 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嗎🥹🥹🥹

匿名
??

匿名
檢舉就對了

小胖
薪水很少ㄟ 薪資證明有留著嗎? 可以向勞工局訴願

吳言
血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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