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匿名公社
我是二婚,跟現任先生各自有孩子,
現在是跟先生和他2個小孩一起生活。
我兒子是給前夫撫養,2個星期來跟我住一次!
上星期六是我兒子的生日,前夫他們家是過農曆的,所以我想幫他做國曆生日。
也早早就訂好他愛的小豬佩奇的蛋糕,星期六要去接他時,就先去拿藏在冰箱最裡面,想給他一個驚喜。
當然也有跟我先生提醒一下,要他的兒子女兒別動。
但等我把兒子接回家時,看到他的兩個小孩已經在吃了。
好好的驚喜被破壞,當媽媽的怎麼可能不生氣,而且我也有跟先生講過了不是沒講,我馬上就發脾氣,但先生跟我說小孩看到要吃總不能說不給他們吃吧!
他女兒還嗆我放在她家的東西就是她的,為什麼不能吃?
你們能想像這是一個國小5年紀的小孩說出的話嗎?吃別人的東西還有理了?
最後當然是不歡而散,我只能帶我兒子去百貨公司吃飯,原本以為我的忍讓會讓他們一家子感到羞愧,結果根本沒有。
我跟兒子玩到晚上回去,先生還罵我只帶我兒子去吃好料不帶他的小孩去,認為我就是不把他們當一家人,唸我分別心太重難怪他的孩子跟我不親。
他自己也完全不理我兒子不是嗎?每次帶我兒子回來他哪次沒擺臉色的?
而且他每次都說小孩教不動,要我當黑臉,我要怎麼親。
他女兒動不動就說我家我家我家的,他也沒想要糾正,這裡是我家不是他們家,頭款我出的房貸他只負責一半到底是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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