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前網紅老闆拍影片不實指控 希望還原真相
10/9日 網紅愛美教主於她YouTube 頻道上傳了一部「碰瓷員工?慣老闆?工作一週左右,碰上一連串的誇張行為」
我是影片當事人,原本以為事情平安落幕,結果前老闆(在網路自稱愛美教主)在事發後半年突然將[因離職造成雙方不愉快的事情]單方面剪輯後po網,且多家媒體轉傳、酸民公然侮辱等,已造成我的困擾,被親朋好友誤會,因此出來澄清
1.事發經過
2.針對該網紅po在影片上的不實指控做回覆
事情經過:
前情提要
本人於大醫院開刀房工作約2年離職後
於3/15錄取該診所開刀房護理師一職,因此在事發前有多餘的時間都是在學習診所相關業務以及練習相關技能,如:開刀房無菌鋪單、靜脈注射、認識機器、藥品等等,順便適應新環境。
———————————————————————
112/3/17事發當天
在場人員:護理師A、護理師B、主管、我
主管:今天沒什麼客人,看你們要不要練習靜脈注射?(前2天主要在練習開刀房無菌鋪單)
護理師A:我們之前(在我入職前)也有互相打美白針練習,可以一起練
我:好,那我想先看學姐打一次,再換我打。
反正大家就開始準備東西
針具、100ml生理食鹽水、主管說可以使用(便宜)的藥物
護理師A:既然要打就全部都加啊,不用白不用
我:可是這樣打那麼多種藥不會有問題嗎,我只要b跟c就好
護理師A、B:我們前幾天都這樣打美白針都沒事啦(邊調配藥劑:100ml生理食鹽水+5瓶amp全抽大概50-60ml混合)
因為我也沒有經驗,且學姐們都說他們這樣打美白針沒事,然後我就妥協了。
誰知道學姊將藥物以靜脈注射的方式打進我體內後
點滴full run(全開)
3秒內我就立馬一直咳嗽,眼睛看到很多白白一點一點在飄、臉部整個發黑、頭暈、腹痛、手臂紅腫,原本以為可能一開始不適是正常,但情況越來越糟大概1分鐘之內就開始不能呼吸,我真的覺得我快死了用最後的力氣講出:「過敏、拔針」
現場學姐B才立馬幫我拔針 我就整個人趴倒在那
主管:快點拿水給她喝
學姐A、B:你這是過敏的症狀欸 快喝水多休息
主管:還是你這是暈針,你們藥物是不是太濃了
事發過後我人非常的不舒服就倒在那休息
(大概休息1個小時後才能勉強站起來,而且發現臉佈滿紫斑,因為當下是黑掉,全身都還是有症狀)
學姐AB繼續練她們的靜脈注射
主管忙他的事
說實在當下在場3位加我4位都見證了我急性過敏的反應外加有監視器佐證
如果我今天沒有叫他們拔針,我是不是就會死在那
(如果有任何不實內容可直接詢問在場3位證人以及調閱監視器)
———————————————————————
後續
就是因為我遇到了[急性過敏]這個事情,就醫時有詢問醫師哪一項藥物造成我急性過敏的可能性最大,但醫師是說藥物成份太複雜,不能確定是哪個。
事後因身體不適先離職在家休養,並告知老闆事發經過及詢問老闆能不能支付我上班的薪水以及醫藥費,因為診所沒有異常通報的管道,我怕我日後還有其他異狀出現,所以我就向勞保局申請職災。
———————————————————————
離職後在家休養沒幾天即接到老闆電話
原以為她是打電話關心我的身體狀況,但沒想到是打來質問我是不是在說謊,是不是要詐領她的錢?
整個談話過程中
雙方在電話內容談論了許久,老闆不願聽我解釋,一直在描述她所認定的事實。
並以令我不舒服的語氣質問我(影片中的電話內容 也是他們單方面剪輯,並不是完整內容)
老闆:你不要在說謊了,你就是在說謊,不要逼我調監視器
我:好,你調
老闆:你就是有!你就是有說過這句話
以上內容大概持續了至少3分鐘,雙方各說各話,最後是我爸聽不下去而插話來跟她談。
———————————————————————
以上一連串事件的最終就是達成共識
老闆支付我我應領的薪水,且他們會幫我申請職災的部分。
因為要申請此文件
來來回回跟勞保局修改文件
且最終於7/6 我職災申請的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自墊醫療費用核退費用終於下來
核發860元(附上證明)
———————————————————————
本以為事件就這樣結束
誰知道半年後劉小姐(即愛美教主網紅)突然將此事件拍成影片,且內容有許多不實指控,已經傷及我的個人名譽。
———————————————————————
影片中不實指控:
1.影片及電話中說我們在詐欺她,想領取高額薪水、高額職災
從頭到尾我只有拿到勞基法規定的薪資及勞保局核發的自墊醫藥費用860元。
2.影片中說我沒有藥物過敏 可是我於事發當天3/17就診的診斷就是急性過敏
當天也有3名證人、監視器都有清楚拍到
該網紅影片中是截圖事隔2天後,因爲我眼睛不舒服,還是會看到黑影,請病假去就醫做檢查的單據,我是去做眼科檢查,不是去做過敏源檢測,單據上當然會寫無藥物過敏史
是可以這樣移花接木,誤導大眾視聽嗎?
我全部資料都有傳給該網紅
但她只看她想看的內容,我也別無他法
真的很無奈😮💨
3.影片中說我只打了B跟C
實際上是將以下這5種藥物各一支(抽完約50-60ml)與100ml生理食鹽水做混合後以靜脈注射方式打入體內
• B-complex/B群
• B12/氰鈷胺明
• Gingo/脈通/銀杏/veintonic
• 治敏健/soragen's
• vitamin c/諾貝爾
說實在整個行為都算醫療行為,但現場也都沒有醫師在場,也沒有任何醫囑
該網紅說事發當下說有做立即性的處置
該網紅根本不在現場欸
是我本人無法呼吸說要拔針才拔針的
事後也只給我一杯溫開水而已
3.影片中說我不會打針不會開刀房
我應徵該診所的開刀房護理師
當初提供的履歷表也明確註明有2年醫院開刀房經驗
如果覺得我不適任,那為什麼一開始要錄取我?
針對網紅指稱我欺騙她會打針的部分
當初應徵時並沒有要求要有精熟的on iv 技術
我也確實會on iv 但是不熟練
但即使是資深學姐,到新的單位,所有東西都需要重新熟悉練習,就跟刀房無菌技術一樣,光桌子、器械的不同,就是要練習,不可能不用練習就直接上戰場吧!
且前2位員工也有說在我到職前也是有互相練習打針的技術(可以去調監視器)
以你們這樣說詞,因為我個人不會才要員工訓練?
那另外2名護理師在我到職前就互相練習了,那是不是代表他們也不會?
那前老闆為什麼都要應徵什麼不會的員工?
建議前老闆之後的應徵條件要寫:擁有精熟的iv技術且不用練習就能夠一針就上的員工(還要撇除病人可能血管太沉太細的問題)
———————————————————————-
最後的最後我只想說
我只是一個小小的護理師,並沒有要因此得到賠償或蹭流量,只希望劉小姐能夠下架影片,還給我一個平靜的生活。
也想用自身慘痛的經驗提醒護理人員要慎選工作職場,才不會差點死掉,卻還要被放在網路上公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