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匿名公社
我就問憑什麼?
我結婚的嫁妝有一套3房2廳,在桃園藝文中心附近(我爸媽買的,寫我的名字,是婚前的)
目前放著租人,租金兩萬三也算我的私人財產,我沒在工作所以也算是收入(我現在住婆家(?算嗎?),房子是老公的,和婆婆小叔一起住,公公去年過世了)
最近小叔要結婚,婆婆突然問起我那間房
我說目前租客契約打到明年中
婆婆說要我租約到期後就別租人了 房子給小叔他們住
要住是可以 那租金總要付吧?
我把這件事跟豬隊友說,原本是要問他大概收多少比較好,結果他直接回我:那是我們家人耶,你還要收租金會不會太過分?你怎沒想過你住這裡我們也沒跟你收租金?
笑死,我跟你結婚我住你家還要照顧你一家老小然後沒收我租金是恩惠我所以我要把那房子免費給小叔用?我就問你臉很大是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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