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旅客在Booking訂房,卻因平台未先扣款且超過保留時間被取消,他不解為何僅用app留言通知
陳文凌 在 爆料公社 發文
我是循台灣內政部關於常居海外大陸護照觀光三入台證入境。
已經非常開心的在台遊玩了7天,今天10.28是最後一天就要離境,因為昨天10.27日是周五疊加台北同志遊行要舉辦,所以台北酒店基本上訂滿或相比平時漲價7倍,所以我就在booking預定了沃客桃園館,並且Email也收到了酒店確認信!
可能因為這家飯店與Booking平台的約定是到店付款,所以我提交了信用卡但沒有即時扣款。按照正常的訂房思維,我們收到飯店確認信就預定結束了,並不會再去查看平台裡的短消息。因為在台北遊玩的比較遲,大概23點從台北車站坐車前往桃園,在中途我偶然打開訂房軟體,看到有兩條訊息:飯店在21點15分說如果23點我沒有聯絡就會取消我的訂單!
飯店沒有給我打電話,也沒有發手機短訊息或Email給我,只發了平台短訊息,於是我在23點55分到店後,飯店拒絕我入住說已經賣房給其他住客!這時其他週邊飯店也已全部漲價至4-5倍,1955消保官早已下班,我只好撥打110報警,警察來了以後僅說這是消費糾紛,他們無法處理,讓我自己再找酒店就走了。
所以責任全在我個人?後果全由旅客承擔嗎? 請問我可以維權嗎?
我的電話和簡訊都是暢通,飯店說是國際長途不願意打,那簡訊也不捨得發?然後我也有登記Email,我收到飯店確認信,卻不能發郵件溝通?在下午四點我預定後發平台訊息留言就已知道我沒有回覆,在21點發即將取消訂單,這麼重要的信息卻還僅在平台留言而不通過手機、手機短信息,或者Email進行確認?所以這是負責任的嗎?
可能以事後的角度來看,住客應該或必須自己提前處理,但真的我用Booking、Agoda、攜程、去哪兒、天貓、Airbnb各種平台預定數百次了,真的是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導致差點凌晨一點在台灣桃園露宿街頭。既然酒店擔心被住客鴿子,為什麼要和平台簽訂到店付款並且無需信用預定? 導致誠信消費者極大困惱!
飯店與平台約定的到店付款,相信是因為飯店想自行收費,不願意等待平台打款.我有登記信用卡供預定扣款,所以走完預定步驟收到確認信就認為已經完成了,第一 次遇到這種情形,也算是吃一件長一智。另外酒店在如此重要的預定取消時僅通過平台留言也真的是不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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