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手」將錢包「收」起來後還「忘記」放去哪?!

各位爆友大家好:

案發於2/28日桃園大業路二段某藥局,

影片中這名紅衣服的老婦人,

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偷走我遺落在櫃台的深色長夾錢包。

    

犯罪過程前後不到五秒,「影片49秒-53秒」間。

犯案速度之快,動作之熟練,讓我肯定老婦人是練武奇材。出藥局門口還沾沾自喜查看戰利品到手。

         

我於2/29日至桃園區同安派出所報案,警方依公訴侵占罪受理偵辦。

    

後於3/2號透過路口監視器抓到犯人。據警方來電表示,婦人辯稱是「順手」將錢包「收」起來,後來「忘記」放到哪裡去,無法歸還。

      

我透過警方傳達願意跟他們談和解,並希望後續法院能以和解為由輕判。本是一番好意,不想老婦人因一時貪念,毀壞名聲,但老婦人與其家屬家屬表示:皮夾已不見,沒有必要跟我見面和解,「要告就去告,要發佈媒體就發佈」!

       

如此之厚顏無恥之舉動,讓我深感佩服佩服。

     

我損失財物如下:

Bally長夾、現金27000、信用卡、提款卡、身分證、駕照等證件。

    

財物上的損失還不打緊,但裡面有我奶奶過世前幫我求的平安符,這平安福對我的意義重大,無可取代。證件補辦更是繁瑣至極。

   

就因為老婦人貪婪的犯罪行為,還有被逮後不知悔改無恥至極的態度,讓我深感世態炎涼。警方依規定不能提供犯罪人資訊給我,並表示除非法院開搜索票,不然警方也無能為力,只能被動等待法院判決。

   

我就問,依照台灣效率那麼「高」的法院,判決下來要等多久?我阿嬤生前求給我的護身符能找回嗎?果然法律保護的是壞人,壞人犯罪後可以無所謂的拍拍屁股,等法院判個微罪的緩刑,而受害者只能摸摸鼻子去善後事情。

   

我想拜託萬能的爆友們,提供線索,幫我找到這位老婦人,我想請婦人傳授無影手之江湖絕技給我!也請桃園區的朋友們小心,紅衣老婆婆比紅衣小女兒還可怕,隨時可能出現在你我身邊!

    

感謝各位鄉親父老撥空看完照片文章,謝謝

271個爆

共 30 則留言



匿名
比起某黨某政府這算小錢啦

JKSU
偷竊是刑法公訴罪吧,不能和解吧

張麻子
如果今天你是民進黨黨員處理速度就不一樣了

匿名
誰家的老廢物沒栓好啊? 手腳不乾淨還敢嗆欸,可見全家都廢物囉?

匿名
我想知道後續發展

匿名
打死都不承認,臉皮真是厚

匿名
誰的媽媽阿。丟臉丟到家。

匿名

東勢快吞鮭魚
要法院開搜索票,這不是應該警察要主動去申請嗎?警察有這權利去申請搜索票吧?
匿名
@東勢快吞鮭魚 不你錯了,搜索票只能由法官開,上面要有法官簽名要有時間地點,一句話小偷婆賺翻了(如果錢包裡面很多錢的話)

匿名
阿嬤窮怕了吧😂為了錢愛怎麼告就告、反正2手一攤說沒錢、妳也沒輒

匿名
先生的皮夾遺失在光田醫院超商櫃檯 報警、調監視器也有拍下畫面 都多少年了依然石沉大海

匿名
當做社會事處理

匿名
是偷竊罪

匿名
她忘記了。還是害怕想起了

x4
賤婦,告死她,還要說我皮包內有20萬

匿名
不是忘記了,只是害怕想起來

匿名
大概一年左右的官司,經驗談 最後對方是賠我錢加上罰款 大概這樣而已

匿名
人模狗樣的垃圾,不屬於自己的東西也要侵占,早晚有報應。

匿名
什麼政府就有什麼樣的人民
匿名
那你是哪一國的人民?

匿名
拿到錢,通常第一時間就是丟皮包 電影都這麼演的

匿名
告對方竊盜,竊盜比較嚴重

桃園快捏金雕
就是偷竊佔有,不知道去哪是因為丟了,拿回奉還不就落實罪證了,打死不承認,人心黑暗面滿滿
匿名
不對 丟了就代表有犯罪意圖!原封不動歸還還有一點點機會證明清白..有影片佐證就算丟了也沒用.ㄧ樣算證據

匿名
告,告,告到地老天荒,告她不依不饒!

匿名
這是竊盜罪吧,怎麼會是侵占罪?

匿名
可以訴諸媒體,上新聞關注度上升後,有機率讓法院變的高效起來

匿名
終於看到如此極致不要臉的畜生欸

Lynn
貪貪貪
CopyRight © 2019-2024 爆料公社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