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牌機車擦撞黃牌重機,對方求償268萬!
白牌機車擦撞黃牌重機,對方求償268萬!請幫幫我!
一個小擦撞,機車也沒有支離破碎,對方全身並沒有任何一處骨折,為何會有如此高金額的賠償金,還要去坐牢!令我惶恐不安,無法理解!
A車白牌藍色車是我,B車黃牌白色車是對方
車禍發生於2023/11/18日,我未打方向燈擦撞了對方黃牌重機,當下彼此車輛跟人員都沒倒地,我左膝蓋挫傷乘客小腿燙傷,詢問他是否有受傷,對方一直坐在機車上,對方不回應卻一直在滑手機。直到救護車抵達對方才上救護車。
我們沒去醫院就直接去警局做筆錄。
2023/12/22第一次進行調解
案發一個月,對方就求償32萬7371元做為和解條件!(破局)
因為這次賠償金額太高,不知道要去哪裡籌錢?
由於這次交通事故而產生龐大的賠償金,造成我身心前所未有的低潮。我本來就有「重度憂鬱症」,甚至因此沒有活下去的意念。
經過專業的精神科醫師多次評估後,要求我立刻辦理進行住院治療。
後來
2024/03/20第二次調解會
對方只來一個人到現場是他的太太,我有詢問為何蕭先生無法到場?
蕭太太回答:因為蕭先生還在復健中無法到場!
蕭太太跟調解委員說明蕭先生看病經過,說明:因為一開始是左腳踝挫傷,之後變成左側膝部前後十字韌帶損傷,因為一直受傷沒有好,所以又去看了脊椎,才知道是脊椎2、3節壓迫神經才導致左腳踝神經恢復進度那麼慢!(可是車禍當天並沒有傷到手肘、膝蓋及脊椎啊!)
提出第二階段的求償金額高達2百68萬2238元
我詢問蕭太太:是否可以把診斷證明書讓我們拍照,蕭太太拒絕,拒絕理由是
第一「擔心個資外洩」
第二「和解成功才願意給我們」
調解委員說:那他們不要拍到個資的部分,只拍下半段,拍完之後再給蕭太太檢查手機。蕭太太還是始終拒絕,就是不允許拍照!
因此協調不成!268萬到底要我怎麼賠償啊?
所以我們只手抄了4份診斷證明書(後面還有3-4張)
因為調解2次都破局,2024/03/24接到警局通知說:對方蕭先生對我提出「過失傷害罪」請我過去做筆錄。
我諮詢了4個律師,律師說我一定會去坐牢(屬告訴乃論罪),除非對方撤告!
保險:
我只有強制險
對方有強制險跟第三責任險
對方診斷證明書
11/18車禍當天掛急診
11/20掛外科
11/27掛2次復健科(為何同一天會有2份復健科的診斷證明書)
罰單上面也是寫(雙方受輕傷)
我知道我有錯再先,如沒和解268萬元,但我理應去坐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