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goda訂房|飯店查無訂單!台灣消費者求償無門?
Agoda訂房|飯店查無訂單!台灣消費者求償無門?
去年一月,我透過 Agoda 訂了 星野度假村 五個晚上的住宿,總金額將近 20 萬台幣。
沒想到抵達飯店時,櫃檯竟然告知:系統完全查不到我的訂單。
我當場聯繫 Agoda 客服,但客服僅不斷要求等待,回覆時間動輒 24~48 小時。當時已是山區夜晚又下著大雪,我只能先 自行再付一次房費給飯店 才能入住。
接下來的幾天,我每天到櫃檯確認,飯店電腦系統仍然 完全查不到 Agoda 訂單紀錄。
飯店也提供正式郵件證明:系統確實沒有這筆 Agoda 訂單。
然而 Agoda 的處理方式卻是持續拖延,最後甚至在未解決問題的情況下,自行將案件結案。
我向消基會申訴,但消基會僅能協助聯繫業者協商,沒有強制力,最終仍無法解決。於是我只好提起訴訟,對 Agoda 提告。
第一庭辯論時,Agoda 並未出庭。
法官詢問我是否要一審定讞,我當時甚至以為正義即將得到伸張。
然而收到判決結果時,卻是 駁回我的請求。判決理由令人難以接受
判決書認為:本案款項是由 新加坡公司收取,與台北公司無關。因此台灣的 Agoda 公司不需負責。
但作為一般消費者;我是在 中文網站訂房,Agoda客服回覆也是中文!客服電話號碼也是台北02-7750-7701。消費者怎麼可能在訂房前,還必須先研究 公司設立地、金流流向與跨國企業架構?
經查詢後才發現,許多 Agoda 消費糾紛 都出現類似情況——當發生問題時,平台便以境外公司為責任主體,使台灣消費者難以追討。
這樣的結果對消費者公平嗎?
如果依照這樣的邏輯,台灣消費者想要討回公道,是否必須:具備外語能力,遠赴新加坡,聘請跨國律師,對境外公司提起訴訟?這樣的門檻,對一般人幾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這不僅讓消費者在實務上 求償無門,也讓本應保障弱勢消費者的制度形同虛設。在網路上搜尋可以看到,Agoda 的訂房糾紛並不少見。很多人最後都只能自認倒楣。我公開自己的經歷,希望提醒更多消費者注意訂房風險,也期待相關制度能更完善,避免類似情況一再發生!
而我也會繼續上訴!
補充:
當時已經送審國際信用卡交易組織!兩次都遭駁回,原因爲確認為本人刷卡!!確認我有刷沒有錯!重點是沒有得到服務。
有提交$600美金進行讓信用卡國際組織仲裁案,被駁回後信用卡公司吸收這筆國際組織的裁判費600美金,但不是我的房費!
而信用卡組織只能申請兩次,判定就無法再送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