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彰化管理處違法護航公傷假!
公務機關涉嫌護航護短,違法核准非因公癱瘓主管「公傷假」!
【投訴主旨】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彰化管理處處長及人資主任涉嫌徇私,違法核准非因公受傷主管公傷假,圖利特定同仁、浪費公帑!
【關鍵摘要】
農業部農田水利署彰化管理處(下稱彰化管理處)管理組長賴OO,於民國115年7月3日因私人聚餐飲酒返家後病發癱瘓。處長徐OO與人力資源室主任黃OO明知其非因公受傷,竟基於私誼護航,於115年9月4日以農水彰化字第1158567015號函違法核准公傷假,使該員免出勤務、不影響考績,涉嫌圖利。
【事件詳細經過】
• 日間輕微跌倒,無須休養醫囑:
115年7月3日,管理組長賴OO於不明地點時間跌倒,經診治並無大礙,醫師並未開立須休養之醫囑。因情節輕微,機關依法並未向勞檢機構通報。
• 下班私人聚餐,飲酒後返家發病:
同日下班後,賴組長參加由私人經費出資的聚餐,歡送即將於7月16日退休的前人力資源室主任林OO。席間賴組長有飲酒,餐敘結束後自行返家。當晚,家人發現其臉色有異,緊急送往彰化基督教醫院急救,診斷為「頸髓受損、下半身癱瘓」,隨即請病假住院療養。
• 全處皆知非因公受傷:
事發後,處長徐OO及多位同仁皆曾前往醫院探視。賴組長是於下班後參加私人聚餐飲酒,返家後才病發由家中送醫,此「非因公受傷」之事實,彰化管理處內部眾所皆知。
• 面臨龐大醫療費,動機轉變:
事發近兩個月,賴組長因面臨每月高達9萬元的看護費,以及每日6,000元的高壓氧治療費,經濟壓力沉重,遂轉向機關申請公傷假住院療養。
• 主管涉嫌徇私護航、違法核准公傷假:
現任人力資源室主任黃OO基於私誼,於審查時放水護航;處長徐OO明知賴組長受傷與執行職務毫無因果關係,竟仍於115年9月4日簽署農水彰化字第1158567015號函,正式違法核定公傷假。
【主要質疑與違法爭議】
1. 公傷假認定流於私相授受: 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或相關法規,公傷假必須因「執行職務」或「上下班必經途中」發生危險以致傷病,且須有直接因果關係。賴組長於下班後參加私人餐敘飲酒,返家後發病,何來「因公」之說?
2. 涉嫌圖利與瀆職: 處長與人資主任明知事實,卻利用職權核准公傷假,使賴組長得以免出勤務、不扣薪、不影響考績,未來甚至可藉此申請公傷給付。這已涉嫌刑法圖利罪及公務員瀆職罪。
3. 浪費公帑、敗壞官箴: 公帑不應淪為機關首長做人情的工具。此例一開,基層公務員如何服氣?國家法制尊嚴何在?
【檢附證據線索】
• 涉案公文文號:115年9月4日農水彰化字第1158567015號函。
• 相關當事人:
彰化管理處處長徐處長
人力資源室黃主任
管理組長賴組長
• 就醫紀錄:115年7月3日晚間彰化基督教醫院急診及後續住院紀錄。
揭發此一機關高層集體護航、違法亂紀之醜聞,以正視聽!
投訴人: 一群看不下去的爆料者